9月3日,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6家单位,联合出台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、限转让政策的通知》,对7月出台的楼市限购、限转让新政的相关问题,出台政策细则。2017年4月11日零时至2020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(含赠与)。